據日本東方新報報道,修改后的日本《種苗法》已經從4月1日開始實施,新的法規禁止個人和法人未經許可將已經注冊的日本農產品種子和種苗帶出日本。4月9日,日本農林水產省發布了1975個禁止帶出日本的種苗名單,包括“陽光玫瑰”葡萄、福岡縣“甘王”草莓、北海道“夢美”大米等品牌。
這是《種苗法》施行后,首次公布對象品種,名單以大米和水果為主。今后品牌所有者可以阻止在指定區域外種植或進行品種出口等相關行為;未經品牌所有者許可,不得采收相關品種的種子進行種植;如果非法將這些種子及苗木帶出日本,將被處以10年以下的徒刑或100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是法人行為則處以3億日元以下的罰金。
日本此次修法的背景是不斷有日本農產品高級品牌未經授權在中國和韓國等地栽培,并廉價出售,這不利于日本提升農產品品牌價值,也不利于日本農產品出口。
日本的水果育種、種植技術和商品化能力都十分發達。日本有一個統計,蘋果、梨、柑桔、桃子等常見的七八種
果樹,培育一個品種平均要24.5年。日本種植者在新品種培育上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人力成本,卻經常出現“墻內開花墻外香”的現象。比如國內十分熱門的紅顏草莓(丹東九九)、佐賀清香草莓(佐賀2號)、紅美人柑桔、甘平柑桔等品種,很多都是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被私自引入國內種植并銷售。
除了具有法律風險的苗木“拿來主義”,中國
蔬菜和糧食作物的種子還大量依賴進口。中國每年進口的種子,來自近50個國家和地區。據中國種子貿易協會的報告顯示,2018年中國農作物種子進口量為7.27萬噸,進口額達4.75億美元,約32億元人民幣。
國內許多蔬菜和糧食的優勢品種都是來自世界各地。比如在我國糧食主產區東北,大量使用的是德國玉米種子,黃淮海地區的玉米則主要是美國的“先玉355”。中國蔬菜之鄉山東壽光的蔬菜種子,有約30%依賴進口。市面上常見的白蘿卜種子大多數來自韓國,辣椒種子則主要來自以色列。現在看來,國內種子研發仍然處于比較落后的狀態。有數據顯示,中國前50強種業企業年研發投入只有15億元人民幣,連美國孟山都公司的七分之一都不到。
當“拿來主義”行不通,靠買也買不來糧食的“安全感”。2021年2月,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打好種業翻身仗。希望中國的果蔬種業也能像雜交水稻那樣,培育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優良品種,把“安全感”牢牢地握在自己手里。